谁是你的维纳斯。

鑫我∣不平等、边界和长情 (上)

▷非典型包养  

▷其实还蛮纯爱的/相信我是HE/本章7k+

▷丁程鑫 连乔

后续:鑫我∣不平等、边界和长情 (下)

 

“爱是天时地利的一场幻想。”

 

01.

 

丁程鑫是我老板,非纯洁关系的那种。大一下的时候他作为本地知名企业家返校参与讲座,我坐在礼堂正中间,白衬衫和百褶裙,高马尾和巨型蝴蝶结,据他说,笑得很漂亮。

 

结束后他助理向我要微信,当天晚上去日料店喝清酒,夜不归宿,酒店来送夜宵的服务员被他骂走,第二天早上签了合约——我觉得有点像卖身契。甲方乙方,界限分明。

 

就像是捡到了一只被遗弃的漂亮猫咪,通过合理流程据为己有。

 

那天早上他醒得早,把我又搂进怀里之后亲了亲,说要送我一个礼物。当时没有怎么思考,就只想要钱,最好能把我爹妈赌博的钱给还清了最好。

 

但又不想马上就给他塑造一个我只爱钱的形象,就靠在他怀里装睡,带着哭腔放软声音喊他“丁老板”。

 

其实是颤抖地在装老手。

 

后来被温柔地制裁了,用不是很重的力道顺着我的头发,说他并不是很喜欢这个称呼,特定场合服务于情趣除外。

 

我怯生生地靠近,又问,那我叫你什么。

 

他左手戒指的边框划着我的脸,一字一顿地说,“丁、程、鑫。”

 

我鬼使神差地吻了吻他的戒指,有点凉。他笑得克制,但明显被取悦。

 

我不太了解老板的私人爱好,毕竟我当时才认识他一天——虽然已经睡了吧。

 

但我始终觉得直呼大名不是很尊重救我于苦难还每个月定期打钱的帅气金主,又试探性地换了几个叫法,丁哥,鑫哥,阿程,丁先生等等。

 

不过用来代指、私下称呼的场合,还是直呼其名占大多数。

 

我确实爱钱,几乎没有人会嫌弃自己钱多。我又是商科生,这是小镇子里人们为数不多知道的专业,当初爸妈死命要我报的,他们做梦都想让我飞出小地方,最好钓一个金龟婿。

 

我没多要求丁程鑫招我进他公司,但他确实安排好了一切。那年核心部门只招一个人,同期实习生有好几个。

 

我应该明白“先有那个人,再有那个岗位”的道理。

 

丁程鑫那时候把我搂进怀里,亲亲我额头说,他们只是陪跑而已。那语气,好像我真要什么都能给我似的。我开个玩笑说,我想要一颗星星,他就真的买了一颗星星。

 

丁程鑫现在和我住的那套房是可以看到那颗星星的,每次我们站在阳台聊天,他一边从后面环抱住我一边指给我看——丁程鑫似乎对他送的这个礼物特别满意。

 

我只能点点头,然后转头亲他侧脸来转移话题。他指的那一片太广泛了,也有可能是我视力下降了,我委实看不到那颗据说独属于我的星星。

 

丁程鑫在我面前时常笑,但我一直都有对金主的敬畏。确定关系后,他很快帮我安排好了住处,我搬出了宿舍。晚上他有时会在书房待很久,甚至通宵,工作的时候生人勿近,但我撒娇也可以坐在他腿上,偶尔会瞥到盖上的成沓文件。

 

所以我一直觉得他是界限感非常分明的人。

 

陪跑人群里有top2经管院的,每天都有不重样的名牌包包和我当时叫不上名字的接送跑车,终选结果出来后用她一贯睥睨的眼神上下扫射我,“连小姐,我第一次看到后门走得那么坦荡的。”

 

我当然没理她,我知道她是裴家大小姐,来丁程鑫的公司实习只是两家企业之间走个形式,且有几率是我未来老板娘,如果到那时我还可以死皮赖脸地靠着丁程鑫的话。

 

其实裴小姐不算是陪跑人群中的一员,她没有通过核心部门的测试,但是她直接去了总裁办做丁程鑫的秘书,虽然只做了几个月。

 

那晚我还故作吃味地问他,怎么不让我去总裁办,我也可以当你的秘书。他亲着我锁骨,又啃又咬,出了一小片红。他的洁癖在这个时候总会自动遁掉。他含含糊糊地说,你在那里能学到东西。说得好像特别为了我着想。

 

估计是见我可能还在介意,他哄我,哄了几句我就好了,黏黏糊糊地攀着他的脖子上去亲他,唇瓣,鼻梁,耳后。丁程鑫很漂亮,美人多痣,有时候我会故意去亲他的痣。然后我就被抱上床,玩了一把秘书cosplay。

 

丁程鑫这人没什么缺点,唯一污点应该就是包养女大学生。但是这在圈子里根本都不算事儿。在外人眼里我也算新时代独立女性。不过那得是很外很外的人。

 

这是丁程鑫包养我的第六年,我之前在想,应该在我大学毕业的那一年,丁程鑫就该狠狠地甩掉我,然后再去风风光光、冠冕堂皇地开一个讲座,穿着高定西装散发魅力,带一个新的、扎着高马尾的、穿着短裙的青春女大学生去吃日料进酒店,第二天早上起床许诺她一个礼物,签合约。

 

可惜他没有。

 

我该怎么和他说,我已经有足够的钱,父母外债已经还清,也不敢再去赌,还在老家盖了一栋小洋楼。当时他的说法没有错,我在核心部门确实学到了很多,如果和平分手我也有能力在其他公司以正常手段立足。

 

而且我还有一个他应允给我的愿望,我大学毕业的毕业礼物。这是最值钱的,在我了解丁程鑫资产的冰山一角的时候我就知道。

 

其实更多时候我总认为丁程鑫在做慈善,在芸芸众生中选了一个看上去比较顺眼的、家庭情况恰好很烂的人,给她一个改变生活的机会。

 

我一遍遍地跟我自己这样说,他大概是为了积德。被包养对象爱上的童话故事我是万万不敢信的。作为一个拥有正常思考能力的人,我应该有边界感。

 

是的,我当然爱他,大方、帅气、多金。

 

没错,他可能爱我,年轻、漂亮、听话。

 

02.

 

只是他爱我的特质在现在的市面上到处都有,他喊一声,会有数不尽的人前仆后继,更年轻的、更漂亮的、更听话的。

 

确定双方关系后第二天他助理就给了我丁程鑫的喜好文档,没有我想象中难搞,没有恶趣味,最最过分也是洁癖而已。

 

我翻了两页,双手合十向他道谢,“谢谢你,助理先生。”

 

结果他指着自己戴在左胸的铭牌,上面有名字和职位,“连小姐,请您看清楚,我是总裁特助。”

 

沈慵可能是认为我的叫法让他的职位下降,产生了连带工资也会降低的恐慌感,他义正言辞地纠正了我的叫法。

 

我深感抱歉且虚心接受意见,毕竟助理先生和特助先生工资差了一个零,可以理解。

 

“好的。谢谢你,特助先生。”

 

丁程鑫的恋爱经历也非常正常,沈慵还贴心地在每一任旁边贴上照片和危险指数,然后对我笑得一脸谄媚。

 

“连小姐,这边只描述了大概的经历,至于具体细节,还需要您自己稍微注意一下。”

 

初恋在高中,女生长得漂亮成绩好,可惜人家心怀祖国,现在在西部搞科研,已经七八年没回来帝都了。

 

第二次恋爱在大学,是艺术学院张扬又美丽的舞蹈生,在丁程鑫和父亲吵架期间分手了,理由是他没能订到Hermes的Birkin和Kelly。沈慵说,那是他最难的一段时间,但他旋即又笑着对我说,放心,老板现在能够处理好所有事情。

 

他给我一个让我放宽心的眼神,表明我目前不会受到丁程鑫家庭的阻力。

 

第三次是和在篮球社团认识的帅气女生,短发,性格开朗活泼,后来和平分手,那位姐姐和她女朋友去德国领了证。

 

接下去就包养了我。勉强算是第四位。

 

“所以只有柯岚小姐是有星级的,剩下两位与您没有什么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特助先生用词非常精准,是不是商科人都带点阴阳怪气的buff在身上?

 

几位前女友,无论是什么性格的,清冷高洁的,张扬耀眼的,爽朗大方的,我只能综合出三个特点:年轻、漂亮、在一起时听话。

 

当时我都很符合。

 

丁程鑫只对一件事儿执着,那就是撒娇。他爱我听话,偶尔不是很想听话的时候,可以撒娇,一次不行就两次,用刚吹干的头发去蹭他的脖子边,手在腹肌边画圈圈,声音稍微夹一点,装作非常听话的样子,就可以让他听话。视情况而定,大部分不是很过火的要求他都能答应你。

 

那位指着我鼻子说我坦坦荡荡走后门的大小姐裴聆喜欢上了一个穷小子,上演了飞蛾扑火的戏码,征求丁程鑫同意后两人非常和平地解除婚约,丁程鑫花了点小钱,把报道影响降到最低,但事情还是传开了。

 

她家里不会允许她放弃丁程鑫去选择一个一穷二白且明显再奋斗五十年都达不到裴氏零头的男人。家主雷厉风行地停了她的卡,夺了她正在管理的几家小公司的管理权限,试图通过经济制裁让她就范。大家都说,就算不是丁程鑫,圈子里年龄相当,和她相称的人也不少。

 

裴小姐那段时间不太好过主要是因为她的弟弟,据说是外边来的,使了不少绊子,对宗族的几位大家长说了不少小话,趁机敲到了不少股份。

 

家长那么袒护她弟弟是因为裴氏这一支并没有嫡系的男性继承人。这是裴小姐得到的结论,并且对这一结论非常恼火和不解。

 

是的,圈内共识,被制裁肯定不仅仅是因为感情问题。

 

丁程鑫私下没少帮衬她,疏通了关系,让她之前就准备好的项目得以顺利运行。

 

上次裴小姐来丁氏大楼,我正在给经理们分任务,丁程鑫丧心病狂地给下个季度定了四个百分点的增长值,但没一个人敢跟他说“好高骛远”四个字。

 

我笑着跟大家说抱歉,他们见连我都不敢去提反对意见,也没太为难我,都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那个月我用丁程鑫的副卡请了部门的人吃了好多好多顿下午茶和夜宵。

 

大小姐还是大小姐,就算被打压也保持着她的骄傲和高贵。她对我态度其实一直都不错,笑着说:“丁程鑫当初可没少为你着想。”

 

我点点头,发自内心觉得裴小姐说的没错,我老板做得对,比起去总裁办做秘书,还是在核心部门学技术更好一些,对于我来说,技术能力优于资产管理能力。

 

她身后站着一个很帅的男生,怎么看都像是高中刚毕业的,和我十八岁的时候一样青涩。我还没说什么,那男生就扯着她说,算了吧,算了吧,我们回去。他刻意放低了声音,但是我确实离裴小姐有点近,只能端着不说话。

 

我猜他大概是还要说一句,我能养你之类的话。

 

其实我那时候遇见丁程鑫,好像也才高中刚毕业没多久,而且丁程鑫真的养了我。他含糊了半天没说话。他应该也觉得这句台词现在来说十分苍白无力。

 

正常应届毕业生一年的工资,估计也买不了裴小姐身上的一条项链。

 

裴小姐同他说了几句,那男生就不再阻止。她示意让我照看一下,自己进去和丁程鑫谈事。

 

我让他坐在沙发上,便去做我的事情了。那天穿的是A字裙,我觉得难受。这时候过分的嘘寒问暖只会让他更为紧张,我只倒了杯茶,做了些象征性的礼仪。但他仍然坐立不安,眼神时不时往办公室方向探。

 

我帮丁程鑫按下了窗帘的按钮,遮盖了所有好奇的目光。

 

其实我大概能够推知,裴小姐并不是来求丁程鑫的,否则不会还是那副云淡风轻、目空一切的样子。虽然嚣张跋扈,但是确实过分自信美丽。

 

我没猜错,裴小姐很快就联合丁程鑫等人,搞垮自己的弟弟成功上位,风光无限,还办了一个很盛大的宴会,庆祝她风光归来。我陪着丁程鑫去,他正式商业场合的固定女伴一直是我,偶尔我前一天被他搞得太累了,他就不带女伴。

 

我穿着最新季的鱼尾裙挽着丁程鑫的臂弯走进去的时候,在符合现实世界光线追寻的灯光照应下,钻石变成波光粼粼。大部分单身女眷盯着我,我后背快被烧出洞来。她们大概在想,裙子很漂亮,而女伴早该换了。

 

其实我也在想,确实该换了。六年了,我跟了丁程鑫那么久,如果是正常恋爱,都该出现七年之痒了吧。像我们这样不正常恋爱的话,保质期应该更短。

 

我想起特助先生之前同我说,与其说老板是长情,不如说老板是嫌麻烦。

 

我私以为非常准确。丁程鑫确实是很怕麻烦的一个人。

 

不过真的是习惯成自然,每次宴会前五个小时会有人把礼服送到我们家让我一件件挑,前三个小时会有化妆师来给我上妆,前半个小时司机会准时到达,这时候丁程鑫会从书房里出来,赞我一句或好几句漂亮,挽着我的手坐进车。

 

造价上百万的衣服根本就不考虑穿衣者的感受,只考虑外表直观体验。我穿得有点累,但我很喜欢,我肯定不拒绝价值那么一长串数字的衣服穿在我身上。

 

裴小姐的礼服很显然是全场最贵的,为了配上她大小姐的排场,十六位师傅连夜赶工两周出来的高级定制成衣。非常长的裙摆,腰带的中心用银丝线固定住大小姐从拍卖行高价拍下的八位数蓝宝石。我不免想到裴小姐实习的时候虽然每天豪车接送,但都穿得干净整洁为主,身上首饰没有很多。

 

她会觉得很重吗?

 

我低头看看我身上被造型师带上的项链,手镯,戒指——我觉得挺重。

 

我再没体验过“缊袍敝衣处其间”的感觉,跟着丁程鑫之后我从来不缺钱花。

 

我挽着丁程鑫的手,清楚地回忆起那张她身后的青涩脸庞,那男生肩宽,锁骨撑起西装应该是非常好看的,板正帅气。棕色合适,黑色也合适。

 

可惜我没能见到他。

 

丁程鑫把我带到裴小姐身旁,贴着我的脸颊亲了一下,让我在这陪陪她,他要去谈生意。裴小姐对着丁程鑫翻了个白眼,他们两其实关系挺熟。

 

我装没看到,乖顺地点头,用湿漉漉的眼神望着他,表达出一种希望他早点回来的情绪,然后非常乖顺地松了手。丁程鑫很是受用,拍了拍我的手走了,做了口型说他会尽快。

 

“好像你没了他不行一样。”

 

裴小姐一脸无语地看我演戏,之前在实习的时候她就说我最大的优点就是扮乖。

 

其实有好几次放假,大中午睡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天空化作大大的一个调色盘,有一次是粉色调,大部分是橘色调。没有人叫醒我,管家叔叔和阿姨一般不会上楼,脑子里混沌无比,似乎被世界所遗忘。

 

可是我并不是感到孤独,我只是在想,丁程鑫现在应该在公司,我应该给他送个晚饭;刚才梦到丁程鑫了,待会儿要跟他说,他在梦里给我做了一个蛋糕。丁程鑫会接过便当一边吃一边听我在碎碎念。

 

我想,是的。我没了他不行。

 

我郑重其事地点头,裴小姐对我如此敬业表示敬佩。但我确实发现,我依赖丁程鑫,而且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并且我似乎不是很想改。

 

裴小姐刚结束完一轮应酬。大概不久就会回去继续迎接她的战场,我只需要陪她聊十五分钟,或者是站十五分钟。

 

我在想那个小男生,就往后探了探。我实在过分注意他,因为觉得他很像我吧,十八岁的我。

 

“耀文吗?他不在,没来。”裴小姐放下酒杯,月亮斜挂要熔化在丘陵之上,她的泪光泛起,在双眸之中。

 

声音也许因为刚才过多的交谈而变得有点喑哑,“我们分手了。”

 

好的,知道了,“我”没能成功长相厮守。

 

这可能是预兆,因为我最近太过于沉湎于丁程鑫的温柔和纵容,让我有了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所以裴小姐被派遣来给我讲个故事,告诉我没有如果,得有界限。

 

裴小姐示意让我看她右手食指上的钻戒,我已经忘记是多少克拉的,只记得手工切割工艺非常了得。她眼眸中好像隐约有着我不太懂的情感。

 

“我订婚了。”

 

我难免一惊,然后急急忙忙去寻找丁程鑫的身影。我刚才非常失态。裴小姐没笑,她拍拍我的肩,还捏了一下,但换了比较轻快的语调,“不是丁程鑫。他拿着我家不少股份,如果我还嫁给他,我家怕不是要被吞并了。”

 

我肩膀薄,丁程鑫就一直喜欢咬,还说脆脆的。他每次一脸云淡风轻地这样说,我就像是薯片之类的食物,我总感觉他在说冷笑话,虽然包袱不响。

 

我调整了一下呼吸,我自认不够沉稳。

 

我想问来着,又不知道该如何问,不知道该不该问,能不能问。裴小姐也是才堪堪和我一般岁数。

 

“严浩翔和丁程鑫能帮我,刘耀文帮不了我。我不能跟着他穷困潦倒。”

 

大小姐下颚微抬,倨傲,高贵。

 

我想,或者也有可能是他,两袖清风不敢误佳人。

 

03.

 

宴会我们走得早,毕竟是裴小姐的场子,她宣布完自己订婚的消息,全场一片哗然。丁程鑫跟周围人再寒暄几句就要拉着我回家。

 

他去谈生意,身上沾了不少的香水味。我想今天我已经不够稳重,就干脆破罐子破摔,一上车就开始阴阳怪气,“老板,这年头女老板那么多的嘛,你身上各种香水味儿都串了。”

 

丁程鑫身上是一般是橙花香味,现在已经被盖住了,我不是很习惯。我一直都是对气味很敏感的人。

 

说完,我扯了扯裙子,鱼尾裙上镶了不少钻石,波光粼粼,值不少钱。

 

丁程鑫肯定知道我在撒娇,他把一切他容忍范围内的我时不时的阴阳怪气都统称为撒娇。他把和司机之前的隔板升起来,星空顶勉强充当光源。

 

“怎么了,小朋友。”丁程鑫从自己西装内侧的口袋里掏出几条写着房间号的带着香水味的手帕扔到车内的垃圾桶里,然后朝我挑挑眉,解开西装的两颗扣子,朝我微张双臂,“那你用你身上的覆盖掉。”

 

好的,稍微闹一点小脾气阴阳怪气是情趣,再闹就是不懂礼数了。我敏锐地感觉到,我和丁程鑫之间原本那条泾渭分明的边界似乎在慢慢模糊,我是高兴的,但我又不敢太高兴。

 

我小心翼翼地凑过去,搂上丁程鑫的腰,像猫一样蹭蹭他,闻到橙花香味才稍微安分些。他还是十分受用,开始轻声笑。

 

我已经习惯丁程鑫在身边了。我之前在想,情侣之间会需要其中一方时刻考虑另一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吗?这样的情侣会长久吗?

 

长久的情侣基于平等。而丁程鑫是我老板,我跟他讲些什么平等呢,总不能遇见个稍微有点善心的资本家就以为能晋升自己的阶级。

 

丁程鑫真的非常有作为公众人物的自我管理能力,身材保持得非常好,也不怪我经常性、持续性地馋他身子。说真的,睡他,我真的不亏。

 

丁程鑫今天穿得是不出错的黑色西装,领带是我打的,临了我没忍住去摸他喉结心里默默称呼他西装暴徒。

 

所以我抬起头,因为今天知道是开这辆车,有星空顶,来之前特地让化妆师将腮红改成腮蓝,点了几个不显眼的亮片,用了唇彩,我先去吻他的唇,触感和他看上去一样好亲,然后咬他的下巴,新长出的胡茬三个小时前又被刮掉了,刺刺的。

 

实践表明,不光是女性会被亮晶晶的东西所吸引,男性也会。

 

他扣住我后脑勺,把我往那边带,吻得更深。应该是健身拉练的缘故,丁程鑫肺活量高,体力也好。我还想着裙子上的钻石,这一扯不知道要掉了几颗,又是多少钱多少个数字,就轻轻推了推。

 

“闹了又玩不起,怎么这样啊,小朋友。”

 

我说不定会对这个词语应激,如果丁程鑫再在我耳边低声带着气音说。

 

我十八岁的时候,丁程鑫喊我小朋友,现在我都二十四了,怎么还喊我小朋友。

 

我嗔怪地看他,丁程鑫倒是不介意,非常轻巧地扫开我的裙摆,把我抱到他腿上,习惯性地往上掂了掂分量,摸着我后背突出的两块骨头,“刚看你和裴聆聊得还不错?”

 

我抻了抻裙摆,回头注视着他,觉得这个问题没什么好隐瞒的,“是的,我很喜欢裴小姐。”

 

丁程鑫亲了亲我后背的骨头,把我搂得更紧些,“她也很喜欢你。”

 

所以裴小姐的居高临下只是她的习惯性,并非带着恶意。

 

丁程鑫很喜欢亲吻,好像总是认为亲吻能带来某种好运或魔力。进入竞标场地前会把我拉到一旁要个lucky kiss,成功就说“果然很灵”,不成功就说亲得太少,然后加倍要回来。

 

“裴小姐的订婚礼物打算送什么呢?”我把头发拢到前面来,用头蹭蹭车顶,然后掉了我一头的金粉。星空顶的选配需要定期维修,应该就是把金粉重新撒上去,车行可真赚钱。

 

丁程鑫的手机响了,我瞥到了名字,是那位和裴小姐订婚的严二公子。我本想下来,可他没有松手的样子,我就不再乱动,在他腿上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坐着。

 

挡板后传来一声司机压抑的咳嗽声,我觉得应该让特助先生换一下挡板——丁程鑫惯会骗人,这根本不隔音。

 

既然他不让我走,那就说明这是我可以听的,我干脆靠在他身上,凑得更近些,头靠在右肩,珍珠项链垂到丁程鑫的锁骨处,他用脸颊蹭蹭我发顶。我猜他脸上应该也沾上了金粉,待会儿下车回家的时候要先给他擦一擦,省得让管家叔叔笑话。

 

司机先生开得稳,也可能是车的减震效果不错。我都快睡着了,然后丁程鑫把我喊起来了。我还是那样嗔怪地看着他,轻轻锤了他两下,这点小事丁程鑫是绝对不会生气的。“刚才浩翔给我打电话,你不是说要送礼物吗,你觉得送什么好。”

 

和丁程鑫在一起后我一般都是收礼物的那位,逢年过节特助先生都会给我送来礼物,包括一周年、两周年这种微不足道的、丁程鑫根本不可能记得的日子。

 

“你画的画。你之前画的海,就特别好看,而且很有诚意。”

 

他基本上是都画风景,油画居多,偶尔也会素描和水墨。没见过他的人物画。

 

丁程鑫捏了捏我的鼻子,显然被夸得十分受用,“你呀。”他把手机放在一旁,揉了揉我的脸,“不过不能送那个。裴聆刚回去,画是无价的,拍下来的价格却是真金白银。”

 

丁程鑫说得对。名画市场都尚且有价无市,属上丁程鑫名字的画作很难不被用作“资金流转”。也是怪我没有警惕,似乎是丁程鑫给的底气让我在他面前不会有说话前三思的条件反射。

 

我坐在丁程鑫腿上,每次说错了话,做错了事都只能扁着嘴求他摆平,在丁程鑫面前,好像我真的还是个小朋友。

 

“我的画,你收着就好,给其他人就没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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